6月7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正式下发《关于构建经营主体全生命周期监管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建立健全准入准营退出全生命周期、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机制,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为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全程保驾护航。《指导意见》从打造经营主体全景画像、打造多方联动监管机制、打造精准高效监管体系等方面明确多项重点任务。
《指导意见》明确多项重点任务
●建设经营主体“一企一码”
【资料图】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将注册登记、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知识产权、执法办案等内部业务数据融合归集,同时汇集其他政府部门、公用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本市网络交易平台等涉企信息,全量归集准入准营退出环节的基础信息、信用信息、监管信息,完成经营主体基础画像。
●建设重点商品“一品一码”
以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为重点,先期整合“豫冷链”进口冷链食品“溯源码”、药品“码上放心追溯码”、电梯“使用标志”、锅炉“使用登记证编号”,将进口冷链食品、药品的源头信息、环节信息,电梯、锅炉等特种设备的基础信息、使用信息、维保信息记载于所属经营主体名下,按规定对外公示。
●建设重点人员“一人一码”
依托洛阳现有数据库,建立禁业人员、任职资格限制人员、重点岗位作业人员等专题档案,逐步扩展到其他重点人员。将行业禁入数据库、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数据库、存量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数据库中受限人员,以及特种设备违法违规行为作业人员、餐饮行业从业人员违法警示人员、被吊销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相关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因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人员相关信息记载于涉及经营主体名下,完成经营主体重点人员画像。
●建设经营主体“信用码”“周期图”
完善经营主体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实现经营主体自动评分划级,为经营主体标注红码、黄码、蓝码、绿码。研究经营主体生命周期趋势,显示“信用”状态。监管人员根据经营主体“信用码”“周期图”,实施差异化、精准化监管。
●严格执行“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厘清部门职责边界,坚决纠正“以批代管”“不批不管”等问题,杜绝监管盲区
健全完善并严格落实“双告知、双跟踪、双反馈,双随机、双评估、双公示”监管机制,通过证照办理信息共享和部门协同联动,有效解决登记注册部门、审批监管部门和经营主体之间的信息不共享、不对称问题。通过对企业信用风险评估进行精准画像,实施分级分类和协同监管,对于信用好、风险低的企业,降低抽查频次,做到“充分放手、无事不扰”;对信用差、风险高的企业,提高抽查频次,做到“重点监管、有事必究”。
●推行“事前信用承诺+风险预判”“事中分级分类监管+重点监管+智能监管”和“事后信用惩戒+行政处罚+主体退市”措施
根据重点行业特点和风险程度,在登记环节采取严格登记、部门会商、监测预警、提级审批等措施,避免“准入不准营”等情况。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实施全覆盖重点监管。依法依规整合各类涉企信息,通过各类公示系统、信用平台对外公示,形成可查询、全覆盖的经营主体信用记录。推行企业简易注销改革,开展“长期停业未从事经营活动”企业强制退出、个体工商户强制注销常态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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