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正文

继承权什么时候发生效力-全球聚焦

来源:法务网    时间:2023-06-27 12:52:20

X 关闭

一、

继承权什么时候发生效力

继承权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发生效力,根据这一规定,确定继承开始的时间,应以被继承人死亡的时间为准,其中死亡包括生理死亡和宣告死亡。因此,被继承人生理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时间也就是继承开始的时间。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开始的时间及死亡先后的推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二、

哪些情形继承人会丧失继承权

下列情形继承人会丧失继承权:

1.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继承人杀害其他继承人;

3.遗弃被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

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

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

三、

继承的顺序是什么

找法网提醒,继承顺序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在遗产继承中,被继承人立有遗嘱将其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或者在遗嘱中明确将其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应遵照该遗嘱执行。

X 关闭

推荐内容

最近更新

Copyright ©  2015-2022 欧洲办公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沪ICP备2022005074号-23   联系邮箱: 58 55 97 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