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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都讯 近日,温州市鹿城区一餐饮店因擅自拆除封条并使用被消防救援机构查封的场所,该餐饮店负责人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鹿城区马鞍池路一网红餐厅因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违法行为被鹿城区消防救援大队立案查处并责令其停产停业,在后期的复查中发现该场所仍未履行停产停业的决定,执法人员随即对该场所予以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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