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东方精工 公告编码:2023-053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相关资料图)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精工)于 2023 年
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
议案》。
公司拟使用资金总额不低于 1 亿元(含),不超过 2 亿元(含)的自有资金,
以不超过人民币 6.25 元/股的回购价格,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自二级市场回购部
分公司 A 股社会公众股份(以下简称“2023 年度回购股份”或“本次回购股份”)。
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为:全部用于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
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回购股份报告书》。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
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披露如下:
截至 2023 年 5 月 31 日收盘,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上述回购股份,
累计回购公司股份约 1,509.38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约 1.22%,最高成交价为 4.71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4.50 元/股,累计支付总金额约为 6,978.15 万元(不含交易
费用)。
公司上述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既定方案。公司将持续推进回购股份,并根据
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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